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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
    (供租用光地的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企业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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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装展位

    参展商租用广交会光地(36㎡起租),委托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企业使用与广交会标准展位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复杂装修布展的展位。

    二、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参展商须委托通过广交会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企业负责展位的设计搭建,凡未获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工程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企业报图。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惬意名单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特装天地”栏目: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index.aspx

    特别提醒

    参展商与特装施工企业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合约,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纠纷,双方应循法律途径解决,广交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秋交会:第一期,3月20-30日;

    第三期:3月20日至4月10日

    秋交会:第一期, 9月20-30日;

    第三期:9月20日至10月10日

     

    请一期特装施工单位在3月或9月30日前,三期特装施工单位在4月或10月10日前申报。该申报须通过广交会网站易捷通系统提交,不接受纸质版本或邮件。

    (二)申报联系单位

    审图组

    服务地点:广交会展馆A区***中心(新港东地铁站A出口旁)

    服务时间:

    一期:3月或9月20日-4月或10月12日 8:30-17:30

    4月或10月13日         8:30-20:00

    4月或10月14日         8:30-12:00

    4月或4月15-19日      9:00-18:00

    三期:4月或10月28-30日       8:30-18:00

    5月5日或11月4日 9:00-18:00

    服务电话:0086-20-89124229  89124230  89124231

    服务项目:

    (三) 特别提醒事项

    1. 广交会审图组负责特装图纸的最终审核、收取施工管理费、开具施工许可证等工作。

    2. 参展商取得展位图后,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商直接与通过广交会资质认证的特装施工企业联系,并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易捷通平台,委托特装施工单位布展。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参展商直接申报特装图纸。

    四、展位特装申报办理程序

    (一)单层展位特装布展

    报审内容

    1. 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B1 特装布展图纸申报表)。

    2. 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3. 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侧面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

    4. 特装布展涉及用电,须附上以下资料:

    (1)清晰详尽的配电系统图。注明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值、总开关电压(220V/380V)、漏电保护开关型号;注明所采用电线型号规格和敷设方式及用电器具。

    (2)准确的配电平面图。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

    (3)特装施工企业电工有效操作证明的复印件,展览期间值班电工的名单、电工操作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

    (4)《特装/标摊简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表格B1-1 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5)《特装/标摊简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表格B1-2特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

    5.两层特装展位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

    6. 特装展位桌椅配送申报

    (1)配送标准(特装展位按面积配送桌椅):

    3个及以下标准展位面积,配1套桌椅;

    4至5个标准展位面积,配2套桌椅;

    6至8个标准展位面积,配3套桌椅;

    9至12个标准展位面积,配4套桌椅;

    13个及以上标准展位面积,配5套桌椅;

    桌椅款式及价格:详见表格B1-4。

    (2)申报方式:特装施工企业在网上报图时选择款式和数量。

    特别提醒

    以上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均由申报单位在广交会网站‘参展易捷通’提交,两层展位须同时按照广交会两层特装展位的要求提交纸质图纸。

    审核程序

     

    1. 审图组收到特装施工企业的申报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2. 广交会审图组将审核结果在广交会网站上公布,请申报单位在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栏目上查询。

    3. 未通过图纸审核的,特装施工企业在接到审图组修改意见书后5日内,应按整改要求重新申报。

    注:设计图纸逾期未能通过审核的展位,其特装施工企业不允许进场施工。

     

    特装施工企业进场施工程序及须办理的手续

    1. 在网上查询或直接向审图组查询,确认报审的特装图纸已获批准。

    2.凭网上显示的审图编号、特装施工企业名称和参展企业名称到审图组交纳施工管理费、板材垃圾清运费(如需由大会统一安排清运)和电费。

    费用标准

    ●单层展位施工管理费:人民币25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

    ●两层展位施工管理费:人民币45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

    ● 电费:详见表格B2 广交会用电项目收费表。

    ● 板材垃圾统一清运费:人民币250元/9㎡(注:第一期原则上不接受统一清运申请,第三期一律不接受统一清运申请)

    3. 办理施工许可证。

    4. 办理筹展证及车证。凭施工许可证和表格A2筹展证申请表、A5广交会筹展车证登记表前往证件服务中心办理。

    5. 办理展位消防验收。

    展位施工完毕后,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人员、专业电工及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人员将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接电手续并投入使用。

    6. 办理展位接电手续

    展位施工完毕并经消防及用电安全验收合格后,广交会派电工到展位与特装施工企业确认“特装用电登记表”,指导特装施工企业电工引线到展馆指定配电箱;广交会电工负责开箱接电。

    有关要求

    1. 展位设计及搭装高度为4.5米,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租用光地范围。

    2. 展位结构设计必须稳固安全,以免展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二)两层展位特装布展

    适用范围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搭建两层展位:

    1. 展位所在展馆的高度(地面至设备层)高于7.5米(含7.5米);

    2. 属特装区域内的展位;

    3. 展位净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上(含72平方米),即8个标准展位以上(含8个);

    4. 与其他展位不直接相连(即独立成岛型)或展位三面开口。

    关于报审内容、审核程序、进场施工须办理的其他手续、费用标准均参照单层展位特装布展中的相应约定办理。

    有关要求

    1. A区、B区展馆单层展位限高4.5米,两层展位限高6米;C区展馆单层展位限高4.5米,不得搭建两层展位。其垂直投影不得超出租用光地范围。

    2. 展位第二层的设计搭建面积不得超过底层面积的1/2并不低于27平方米。

    3. 展位设计恒载及活载的总和不得超过展览场地的核定承载值(1500KGS/M2)。

    4. 展位结构设计必须稳固安全,以避免展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5. 展位底层应配置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置1个,20-30平方米配置2个,依此类推。

     

    五、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指引

    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确保展位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各连接点的牢固性,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要求(适用于单层特装展位和两层特装展位)

    (一)展位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小于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

    (二)所有顶部加设横梁连接的特装展位,须提供横梁与主体连接的细部结构图,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横梁必须采用钢结构并连接牢固,柱梁连接必须要用螺栓或者其他安全固定材料,不得采用搭接、绑扎等连接形式。

    (三)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位的,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位结构。

    (四)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

    二、两层特装展位的特殊要求

    (一)搭建两层特装展位须提供展位细部结构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另须提供:

    1.分布图(标明灯具、插座、总控制开关电箱的规格种类,安装位置,具体安装方式);

    2.配电系统图(标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3.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结构图(标明静载技术数据,活载技术数据)。

    (二)搭建两层特装展位必须使用钢结构材料并作相应的加固处理,尤其其承重结构必须采用钢材搭建,并做好接地保护。

    (三)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的基础应采用地梁连接方式,并采用高强度螺丝连接加固,与地面接触面加硬胶防滑垫,以防平移。

    (四)两层特装展位手扶梯护栏杆不得低于1.5m,栏杆扶手面应做成弧形面,以防误放物体从栏杆上滑落。

    (五)两层特装展位上层区域承载力不得小于400kg/㎡,且上层区域仅限作洽谈交易或休息之用,不得以摆放展品为主要用途,严格控制在上层区域逗留的人员数量。

    七、施工管理约定

    1. 按本服务指南约定的筹展时间进场施工,如需加班施工,应提前申请。

    2. 严格按已通过审核确定的展位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未经广交会现场消防安全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施工时应将施工证挂在展位明显位置,并不得超出其约定范围。

    4. 展位设计搭装的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使用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为装修材料。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非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应事先征得广交会书面同意,并采用广交会认为适当的防火处理措施,经广交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及喷漆,如施工确需使用天那水、酒精、立时贴等易燃品,只准带当天用量,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带出馆外。

    6. 展馆内严禁烧焊(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

    7. 施工时不得损坏或改变展位内或展位附近的任何固定设施,也不得利用展馆任何固定设施进行固定或悬挂,展位上方天花也不允许进行任何装饰、吊挂。

    8. 展位范围内或附近如有消防设施、供电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的,施工时不得遮挡,应保持至少60CM的安全或可操作距离,并在展位适当位置粘贴指示标识。

    9. 不得骑压封闭展馆地井配电箱,确需在其上面作特装布置时,必须至少预留1个面积大于配电箱盖尺寸的活动检修口,确保能顺利打开地井配电箱盖板并方便故障处理。

    10. 展位搭装不得部分或全部封顶,因特殊原因确需部分或全部封顶的,应征得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同意,并采用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认为适当的安全措施,如采用可漏水材料封顶、每20平方米配置1个6公斤宫灯式灭火器等。

    11. 展位背面或侧面裸露部分均应采用双饰面美化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允许有任何广告内容。

    12. 施工临时用电,应按临时用电规定要求执行。

    13. 展位设计选用的电气材料及设施设备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展位内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应由已申报备案的电工人员操作,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规定及广交会以下要求:

    (1)展位内配电开关箱应配备30mA漏电保护器,并安装在距离地面20cm以上高度的展位明显和安全的位置。

    (2)三相负荷超过20A的非机械动力用电,应设置分级保护开关;单相负荷超过16A的非机械动力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电源供电,三相供电应平均分配展位用电负荷。

    (3)展馆地井配电箱63A插座最大安全供电负荷为80%(50A),展位配电箱内总开关额定电流值大于50A,或单台机械动力用电设备大于50A的大功率用电,须在申报用电时特别说明,广交会将根据申报统一调配供电能力。

    (4)变频设备、可控硅控制设备、舞台的调光设备和扩音设备用电应予以说明,并注明峰值电流。机械设备用电应提供设备功率,注明起动电流值。以上设备采用独立回路供电。

    (5)参展用电设备24小时供电须另外申请,展位内须设专线供电,并确保用电设备及线路无故障隐患,按规范设置安全可靠的保护开关,因展位内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故障导致展馆开关保护动作断电,广交会不负任何责任;贵重展样品应购置保险,并雇请专业人员值班。

    (6)电线应采用ZR-BV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护套电线,不得使用绞型线和铝芯线。

    (7)穿过展馆内人行通道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及加护盖,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电线不能外露,穿过展位内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展位装修物内的电线不能有接口,并应穿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

    (9)各电气回路须设有专用保护地线,展位内灯具及用电设备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必须做有效的电气跨接,并设有安全接地线。

    (10)筒灯、石英灯、日光灯等灯具镇流器和触发器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分体式镇流器须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11)展位内广告灯箱、灯柱内应留有对流的散热孔。

    (12)展位不得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允许使用的500W以下大功率发热灯具(如100W以上碘钨灯)应加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要求的防护罩,并安装在不燃的结构上。

    (13)展位电气隐蔽部分,在封闭前应主动联系广交会专业电工,做好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封闭施工。

    (14)展位配电箱内总开关额定电流值应与网上申报用电电流值一致或低于申报用电电流值。

    (15)照明配电每一保护回路的用电设备(包括灯具、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具,总容量小于3KW或16A电流。

    (16)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设备应加装不间断电源加以保护,因供电中断造成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设备数据丢失和损坏,由参展方自行负责。

    14. 广交会消防安全部门人员、专业电工及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人员按消防批文、本章相关约定及参展手册的《安全与防火条例》对所有施工展位进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15. 施工完毕后,所有的施工工具及施工物料不得存放于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的空间内,应在封馆前全部清出展馆外。

    16. 遵守参展手册《安全与防火条例》所有约定条款。

    17. 展品中涉及***的特装展位,所有***类展品必须摆放在可上锁的展示柜内,或采用其他固定防护措施加以固定,并在特装报图时作出说明。

    18. 全面实施绿色布展,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为100%。

    19. 自第122届广交会起,建立费用追缴和经济处罚的约束机制,即对违规参展企业进行通报、追缴相关费用的同时,对乱丢弃展品或搭建材料废物的按20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对已经交500元/标准展位清场押金,但在撤展期间仍乱丢弃展品及搭建材料废弃物的,没收押金,并按15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对自行简装的按5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违规参展企业如不按时交齐相关费用和处罚金,将影响下届广交会有关手续的办理。

     

    有关表格和规定详见参展手册